2023/10/7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LZ B-2023-1007)
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
一、招標條件
本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 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355萬元,招標人為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投資有限公司。本項日己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355萬元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001) 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 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3.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法定證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提供2022年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新成立的單位,可提供公司內部自行編制的財務報表或情況說明或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文件或銀行開具資金證明文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3.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依法納稅的證明材料:2023年1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3個月的依法納稅證明(以稅款所屬時期為準。新成立的單位,可僅提供納稅申請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應納稅額為零時,證明材料可為稅務系統打印的申報表)。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資金的證明材料:2023年1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材料(以費款所屬時期為準。新成立的單位,可僅提供社保申報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1.5.參加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3.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2.1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正受到責令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2)投標人近3年(2020年1月至今)未發生過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合同糾紛:(3)投標人沒有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但經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做出書面承諾不會對承擔本項目任務造成重大影響:(4)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e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屆滿的除外);(5) 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credit 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6)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3.2.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否則均視為無效。
3.3聯合體要求: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0月07日09時00分到2023年10月11日17時30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10月27日09時30分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3年10月27日09時30分
七、其他
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已確定實施, 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資金,招標人為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基本情況
2.1項目編號:HLZ B-2023-1007
2.2項目名稱: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
2.3資金來源:企業白籌,已落實。
2.4預算金額:355萬元
2.5z高限價:355萬元
2.6招標范圍: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 項目內容包括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建設、城市消費促進平臺運維、城市消費促進平臺運營三方面內容。
2.7項目地點:云南省紅河州(招標人指定地點),
2.8服務期:分為系統建設期和系統運維服務期。
2.8.1系統建設期:招標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工期為80日歷天;
2.8.2系統運維服務期:系統經招標人中期驗收起計算1年。
2.9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地區和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
2.10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3.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法定證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年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新成立的單位,可提供公司內部自行編制的財務報表或情況說明或銀行開
具的資信證明文件或銀行開具資金證明文件。
3.1.3.具有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3.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依法納稅的證明材料:2023年1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3個月的依法納稅證明(以稅款所屬時期為準。新成立的單位,可僅提供納稅申請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應納稅額為零時,證明材料可為稅務系統打印的中報
表)。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資金的證明材料:2023年1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材料(以費款所屬時期為準。新成立的單位,可僅提供社保中報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1.5.參加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3.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2.1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正受到責令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2)投標人近3年(2020年1月至今)未發生過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合同糾紛;
(3)投標人沒有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但經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做出書面承諾不會對承擔本項目任務造成重大影響:
(4)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e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屆滿的除外);
(5)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6)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3.2.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否則均視為無效。
3.3聯合體要求: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時間: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5.2提供下列材料:(1)營業執照(加蓋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3)授權委托書(,委托人獲取文件時提供)(4)經辦人身份證;(5)文件費繳費憑證(加蓋公章)。
5.3售價:600.00元/本,售后不退。
6.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3年10月27日09時30分;
注:請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向聯系人獲取《投標管理平臺備案登記表》,辦理投標報名事宜。
聯系人:劉建軍
電話:15201356317
郵箱:zb88118@126.com
(招標編號:HLZ B-2023-1007)
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
一、招標條件
本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 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355萬元,招標人為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投資有限公司。本項日己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355萬元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001) 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 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3.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法定證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提供2022年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新成立的單位,可提供公司內部自行編制的財務報表或情況說明或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文件或銀行開具資金證明文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3.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依法納稅的證明材料:2023年1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3個月的依法納稅證明(以稅款所屬時期為準。新成立的單位,可僅提供納稅申請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應納稅額為零時,證明材料可為稅務系統打印的申報表)。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資金的證明材料:2023年1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材料(以費款所屬時期為準。新成立的單位,可僅提供社保申報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1.5.參加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3.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2.1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正受到責令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2)投標人近3年(2020年1月至今)未發生過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合同糾紛:(3)投標人沒有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但經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做出書面承諾不會對承擔本項目任務造成重大影響:(4)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e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屆滿的除外);(5) 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credit 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6)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3.2.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否則均視為無效。
3.3聯合體要求: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0月07日09時00分到2023年10月11日17時30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10月27日09時30分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3年10月27日09時30分
七、其他
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已確定實施, 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資金,招標人為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基本情況
2.1項目編號:HLZ B-2023-1007
2.2項目名稱: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
2.3資金來源:企業白籌,已落實。
2.4預算金額:355萬元
2.5z高限價:355萬元
2.6招標范圍:紅河州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城市APP) 服務, 項目內容包括城市消費促進平臺建設、城市消費促進平臺運維、城市消費促進平臺運營三方面內容。
2.7項目地點:云南省紅河州(招標人指定地點),
2.8服務期:分為系統建設期和系統運維服務期。
2.8.1系統建設期:招標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工期為80日歷天;
2.8.2系統運維服務期:系統經招標人中期驗收起計算1年。
2.9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地區和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
2.10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3.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法定證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年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新成立的單位,可提供公司內部自行編制的財務報表或情況說明或銀行開
具的資信證明文件或銀行開具資金證明文件。
3.1.3.具有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3.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依法納稅的證明材料:2023年1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3個月的依法納稅證明(以稅款所屬時期為準。新成立的單位,可僅提供納稅申請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應納稅額為零時,證明材料可為稅務系統打印的中報
表)。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資金的證明材料:2023年1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材料(以費款所屬時期為準。新成立的單位,可僅提供社保中報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1.5.參加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3.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2.1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正受到責令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2)投標人近3年(2020年1月至今)未發生過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合同糾紛;
(3)投標人沒有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但經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做出書面承諾不會對承擔本項目任務造成重大影響:
(4)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e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屆滿的除外);
(5)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6)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3.2.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否則均視為無效。
3.3聯合體要求: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時間: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5.2提供下列材料:(1)營業執照(加蓋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3)授權委托書(,委托人獲取文件時提供)(4)經辦人身份證;(5)文件費繳費憑證(加蓋公章)。
5.3售價:600.00元/本,售后不退。
6.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3年10月27日09時30分;
注:請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向聯系人獲取《投標管理平臺備案登記表》,辦理投標報名事宜。
聯系人:劉建軍
電話:15201356317
郵箱:zb88118@126.com